上海代辦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全程一站辦理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服務星級 五星 服務特色 一對一服務 服務優勢 實體公司 聯系電話 13122960938 聯系手機 13122960938 聯系人 陳經理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指出版單位、個人在我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或其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申請,經審核符合出版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持有勞務派遣許可證的企業,可以合法地向用工單位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為用工單位提供靈活、的人力資源服務,同時也保障了派遣工人的合法權益。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是指有關部門根據《中華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對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企業或個人頒發的證書。該證書是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合法憑證,具有法律效力。企業或個人必須持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才能合法從事增值電信業務。
從事勞務業務需要依法辦理勞務許可證,辦理勞務許可證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公司章程(復印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明(原件及復印件)。
4、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5、經營場所的明,包含房租租賃合同復印件、或者房屋買賣合同的復印件
6、辦公設備清單
7、公司座機、 法人、法人郵箱地址
勞務派遣許可證是指根據《中華勞動法》和《中華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給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企業的一種許可證書。該許可證書是企業合法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重要證明,也是政府對企業進行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手段。
許可證的辦理有以下步驟:
1、申請人明。資企業申請人是投資者本人,合伙企業申請人是指合伙人推舉的負責人。
2、凡是申請開辦私營企業的人員,必須出具居民,并根據自身情況提交如下證件:城鎮待業人員應提交待業證明;個體工商戶應提交營業執照;辭職、退職人員應提交原單位出具的辭職、退職證明;離退休人員應提交離休、退休證;停薪留職的科技人員應提交停薪留職協議書和資格證書;符合和省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應按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沒有領發居民的農村村民應提交證明。
3、場地明包括:自有私房應提交明;租用房屋、場地應提交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有關房地產證明及管理部門許可明;使用土地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4、驗資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應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長、董事、監事等任職文件。
7、開辦合伙企業,需提交合伙人的書面協議。合伙協議應載明以下事項: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地的地點;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入伙與退伙,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違約責任等。合伙協議可載明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伙人爭議的解決方法。合伙協議須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持有勞務派遣許可證的企業,可以合法地向用工單位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為用工單位提供靈活、的人力資源服務,同時也保障了派遣工人的合法權益。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是指有關部門根據《中華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對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企業或個人頒發的證書。該證書是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合法憑證,具有法律效力。企業或個人必須持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才能合法從事增值電信業務。
從事勞務業務需要依法辦理勞務許可證,辦理勞務許可證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公司章程(復印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明(原件及復印件)。
4、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5、經營場所的明,包含房租租賃合同復印件、或者房屋買賣合同的復印件
6、辦公設備清單
7、公司座機、 法人、法人郵箱地址
勞務派遣許可證是指根據《中華勞動法》和《中華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給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企業的一種許可證書。該許可證書是企業合法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重要證明,也是政府對企業進行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手段。
許可證的辦理有以下步驟:
1、申請人明。資企業申請人是投資者本人,合伙企業申請人是指合伙人推舉的負責人。
2、凡是申請開辦私營企業的人員,必須出具居民,并根據自身情況提交如下證件:城鎮待業人員應提交待業證明;個體工商戶應提交營業執照;辭職、退職人員應提交原單位出具的辭職、退職證明;離退休人員應提交離休、退休證;停薪留職的科技人員應提交停薪留職協議書和資格證書;符合和省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應按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沒有領發居民的農村村民應提交證明。
3、場地明包括:自有私房應提交明;租用房屋、場地應提交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有關房地產證明及管理部門許可明;使用土地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4、驗資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應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長、董事、監事等任職文件。
7、開辦合伙企業,需提交合伙人的書面協議。合伙協議應載明以下事項: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地的地點;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入伙與退伙,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違約責任等。合伙協議可載明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伙人爭議的解決方法。合伙協議須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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